本报讯(首席记者黄泽雨)13日,太原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秋季初一新生收费标准,并明确表示,从今年起,太原已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,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可按“一费制”标准收取课本费、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,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。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不再交纳课本费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继续严格按照“一费制”标准收费。 据了解,义务教育阶段“一费制”包括:学杂费、作业本费、课本费。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的学校按规定收取信息费。2007年秋季,太原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初一新生收费标准为:学杂费122元,作业本费20元,课本费85元,共计227元。县级市区(古交市市区)义务教育学校初一新生收费标准为:学杂费92元,作业本费20元,课本费85元,共计197元。农村(含县城、乡镇)义务教育学校初一新生不收取学杂费,只收取作业本费20元和课本费78元,共计98元。同时,太原市还公布了收费咨询监督投诉电话:12358。 |